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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6月29日在石家庄召开

  (记者周洁、霍相博)6月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采用现场出席和远程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现场出席会议,14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共59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议程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汝涛作的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随后,召开联组会议进行审议。

  审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讨论了拟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有关事项。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于6月29日在石家庄召开,会期1天。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袁桐利讲话。他指出,筹备开好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既是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全省人民的期盼,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齐心协力把这次会议开好,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努力把这次人代会开成一次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务实创新、风清气正的大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彦龙、董仚生、王晓东、邢国辉、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张妹芝,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葛海蛟,省监察委副主任王立彤,省法院院长黄明耀,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等列席会议。